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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华预防医学会关于公布《2015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时间:2016-08-01 11:19供稿单位:未知打印字号:点击量:

    《2015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详见附件),自2015年7月13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布。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请申请项目的机构认真阅读《申请指南》及相关附件,准确理解与项目申请有关的详细要求,包括项目支持范围、申请机构条件、项目申报程序、项目活动内容和考核办法及预算制定标准。根据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填写项目目标、活动、预算等内容,并准备相关资料。

    二、 拟申请项目的机构应在申请前主动与属地疾控中心就根据当地艾滋病防治规划设定项目目标、设计项目活动内容等进行沟通,合理安排项目书填写、提交及审核,确保项目申请书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到基金办。

    三、 项目申请工作通过“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系统”(http://aidsfund.cpma.org.cn/)完成机构注册、向属地疾控中心提交项目申请书,疾控中心接收申请、逐级审核、汇总并上报电子版申请书等工作。也可通过中华预防医学会网站(www.cpma.org.cn)首页链接登陆本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请从网页上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视频教程。

    2015年7月13日起项目申请系统开放申请机构注册、各级疾控中心管理账户激活以及培育基地审核等功能,7月18日起开放项目申请书填写、上报和各级疾控中心审核、汇总与上报功能。2015年8月13日24:00,申请机构网上申请、各级疾控中心接收和审核工作截止。8月19日24:00,省级疾控中心项目申请汇总、审核与上报工作截止。

    申请期间,如遇到与项目申请有关的问题,可通过邮件与基金办联系。基金办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件:cpmaaids@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3号华泰饭店418房间(劲松桥南200米路西)

    邮    编:100021

 

 

中华预防医学会

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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